根据《关于组织2025届教育类毕业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通知》(研培养﹝2025﹞5号 )要求,文法学院对申请此次考核的14名2022级教育类毕业研究生进行了过程性考核,并于4月21、24日组织了教育教学能力笔试、面试,其中1名研究生因个人原因放弃此次申请,未参加教育教学能力笔试及面试。经综合评定,13名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合格,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4月29日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署名)向文法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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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
2025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