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2024届教育类毕业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通知》(研培养﹝2024﹞4号 )要求,文法学院对申请此次考核的12名2021级教育类毕业研究生进行了过程性考核,并于4月19、21日组织了教育教学能力笔试、面试,其中1名研究生因个人原因放弃此次申请,未参加教育教学能力面试。经综合评定,11名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合格,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4月24日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署名)向文法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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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