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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关于做好校园机动车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工作的通知
供稿人:徐宜可  时间:2018-12-26  次数:

各位师生员工:

根据焦作市“四城联创”要求和学校迎接焦作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安排,近期检查组要对学校进行检查、暗访。为提升学校“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形象,展示理工大师生文明素养,支持焦作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现将校园机动车、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工作通知如下:

1.结合焦作市交警部门要求,校园(单位)内所有车辆应当停放在停车泊位内,停放须规范、有序。有标示停放箭头的,按指示方向有序停放。无标示的,在停车场停放的,车头一律朝向道路方向;在道路机动车位停放,车头一律朝向车辆(道路)顺行方向,不得逆向停放。

2.机动车不能占用非机动车位,非机动车不能占用机动车位。

3.学院要组织志愿者负责管理好本单位附近车辆,分区域协助整治校园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车辆。

文明办、保卫处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各单位对车辆管理情况,将作为2018年治安综合治理考评、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考评依据。对管理混乱的单位,将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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