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上午,我校与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北校区隆重举行了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中心的签约及揭牌仪式,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红岩,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刘军、副庭长余同云,文法学院党委书记李慧敏,院长冒建华,副书记张建新,副院长杨立壮出席,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全体法官与文法学院部分师生参加了揭牌仪式。副院长谢珺主持仪式。
冒建华院长首先发表致辞,他介绍了我校法学专业的基本情况,对多年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法学专业密切合作表示感谢。焦作市环境司法理论研究中心的设立是双方合作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既契合国家的大政方针,又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添砖加瓦,可谓正当其时,大有可为,前景光明。学院将进一步落实双方合作协议,为各项研究活动提供大力支持,确保研究中心尽快取得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陈红岩副院长介绍了焦作中院近几年精心谋划和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不断推出、强化、做实各项司法保障的相关措施。他高度评价了研究中心的设立,认为这一共建合作是司法工作实践与法学理论研究的充分融合,对于深化环境资源司法理论专门研究、提升环境资源案件审判质效、推动环境资源法学教学研究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带来积极的社会效果。
最后,冒建华院长与陈红岩院长分别代表双方签署了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中心合作协议,并于学院楼外举行了隆重的揭牌仪式。
合作签约和揭牌仪式的举行,进一步提升我校法学专业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为专业整体水平的提升提供又一有效的平台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