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下午,文法学院法学系党支部组织的第四期《民法典》宣讲活动在我校工商学院举行,学院副院长谢珺担任此次宣讲活动主讲人,工商学院全体教职工到场聆听。
据悉,本次宣讲主要围绕《民法典》的编撰历程、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结构形式四方面展开。谢珺老师首先指出,我国《民法典》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在形式上具有独特的七编制结构: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和侵权责任,在内容上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紧接着,谢珺老师具体阐述了《民法典》的民事权利核心,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个核心理念,并强调作为一部既具有中国特色又表现时代特征的《民法典》,它的颁布和实施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深远影响。谢珺老师的发言深入思想本质,联系工作实际,准确把握《民法典》核心要义,赢得了与会人员的阵阵掌声。
本次宣讲会的成功举办,有利于引导在场人员深入学习领会《民法典》的基本精神与核心理念,增强与会人员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为推动《民法典》的有序实施,助力国家法治建设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