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民法典》的宣传普及工作,增强公证人员的法治观念与法律意识,12月2日,文法学院法学系党支部组织的第九期《民法典》宣讲活动在焦作市司法局顺利举行,我院法学系教师代表刘建新应司法局公证科邀请担任活动主讲人,全市公证人员到场聆听。
据悉,此次宣讲会以“民法典对公证业务的影响及其应对”为题,主要围绕物权编中居住权、租赁权和担保物权等及合同编进行针对性讲授与分析。讲座伊始,刘建新老师列举《民法典》物权编中居住权、租赁权、担保物权等相关法律条文,对法条规定中的变化与亮点进行介绍。随后,刘建新老师将公证人员的工作实际与合同编法条相结合,详细讲解和分析了《民法典》对合同订立、履行和违约的相关规定的修改补充及增添的电子合同订立规则等亮点内容,他指出,《民法典》的变化和调整可以为公证业务办理制定规则、明确方向、提供指导,但同时需要公证人员积极学习,以应对工作中的变化。紧接着,刘建新老师谈到,公证业务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公正办理公证业务关乎民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各公证人员需学深悟透《民法典》的深刻内涵,精准把握《民法典》各项要求和相关规定并将其适用于日常工作中。刘建新老师的讲解理论与案例结合,既有理论高度,又贴合工作实际,对与会人员工作的高效开展具有针对性指导意义,获得大家的一致好评。
本次宣讲活动的成功举办,帮助与会人员深入学习和了解《民法典》的相关知识,引导其树立学法、懂法、遵法、护法观念,有利于提升公证人员法律素养,同时对我院助力《民法典》推广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