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学院职工法治意识,切实推进《民法典》宣传普及工作,12月1日,文法学院法学系党支部组织的第七期《民法典》宣讲活动在学院办公楼121会议室正式举行,法学系盛蓓老师受邀担任主讲人,学院全体教职工到场聆听。
据悉,此次宣讲会以《民法典》总则编为主题,主要围绕总则编的前身、内容与意义三方面展开。会议伊始,盛蓓老师指出,总则编的前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随后,盛蓓老师讲到,总则编分为基本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期间计算和附则共11章,在具体讲解中,她重点阐述了第一章第一节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内容,强调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最后,盛蓓老师谈到,总则编是《民法典》的序言和总纲,确立了《民法典》的基本制度和框架,规定了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原则,统领《民法典》各分编,对我国民法的系统化和科学化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盛蓓老师的宣讲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赢得了在场人员的热烈掌声。
本次宣讲会的成功举办,帮助参会人员更好地学习《民法典》的具体知识和精神内涵,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为我院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