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工作细则公示
根据校教〔2017〕26号文件规定,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学院制定了《文法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工作细则》,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8年1月26日-2018年2月1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院教学办公室反映。
电话:3986657
附:文法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工作细则
文法学院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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