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新,男,汉族,1978年生,湖北武汉人,博士,讲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民商法教学科研工作。
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出版专著1部,合著1部,参编教材3部;主持或参与省部级课题10余项。目前为焦作市地方立法专家、山阳区人民陪审员、河南省环境法学会理事、河南理工大学学报评审专家,多次参与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审判实务研讨会、信访评议会,开展法律法规教育宣讲,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服务。